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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Long Dragon New Materials Tech (3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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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4 10:41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55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 合材料产业园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跃先生。 6、本次 ...
北方长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4 10:38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方 长 龙 新 材 料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 2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大成证字〔2024〕第 189 号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dacheng.com dentons.cn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4〕第 189 号 致: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
北方长龙: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4-09-30 09:4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不可预见的或其 它不可抗力因素,从而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重大合同的后 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5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3 月,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国内某军品总装企业签署了《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购合同》(以下简称"订购合 同"),本合同标的为公司主营产品人机环系统内饰,合同约定交货进度为 2024 年 6 月前(最终以客户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10,706,375.00 元(含税,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9 月,《订购合同》处于正常执行中,公司 ...
北方长龙: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6 09:37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50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跃先生 召集,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人数 3 人,董事赵彤、吴韬、郭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陈跃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及所形成的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 ...
北方长龙: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9-26 09:37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52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 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年度财务审计业务,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 年度审 计费用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 ...
北方长龙: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6 09:37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53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方长龙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15:00。 第 1 页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北方长龙: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4-09-26 09:37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 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各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通过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彤 郭澳 吴韬 2024 年 9 月 1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
北方长龙: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6 09:37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51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通过 现场、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慧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所形 成的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 司 2024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
北方长龙:舆情管理制度
2024-08-27 10:51
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一条 为提高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龙新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