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3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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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普云农: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4-09-19 12:37
| 序号 | 项目 | 页码 | | --- | --- | --- | | 1 |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 1 | | |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 | 2 |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33 | | 3 | 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 41 | | 4 |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46 | | 5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52 | | 6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61 | | 7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62 | | 8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70 | | 9 |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78 | | 10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80 | | 11 | 关于净利润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82 | | 12 | 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利润分配承诺 | 84 | 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 --- |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拟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托普云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4-09-19 12:3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文名称 |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英文名称 | Zhejiang Top Cloud-Agri Technology Co., Ltd. | | 注册资本 | 6,396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陈渝阳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8-04-07 |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5-05-29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88 号 3 幢 1101 室 | | 邮政编码 | 310015 | | 公司电话号码 | 0571-87011807 | | 公司传真号码 | 0571-86059660 | | 电子信箱 | zqb@top17.net | | 信息披露和投资 | 负责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 | 者关系 | 负责人:朱娜 | | ...
托普云农(301556)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4-09-19 12:37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并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如下: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 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十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同时向 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实行差别 对待政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公司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五十一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 ...
托普云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2024-09-19 12:3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 "本保荐机构"或 "国泰君安")接受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或"托普云农")的委托,担任托普云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国泰君安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