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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 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 第五条 公司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 ...
精研科技(30070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 1 -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
精研科技(300709)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08-01 13:16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1、杨俊先生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 2、杨俊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杨俊先生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指导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之 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它高 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 ...
精研科技(30070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 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 品项目期限 ...
精研科技(3007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 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 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其中,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 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长期投资 是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即公司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投资。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 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办 ...
精研科技(3007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
精研科技(3007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1 13:16
第二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 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