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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操作流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 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 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 ...
新北洋(00237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 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被提名人 ...
新北洋(0023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 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3、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对任何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 4、公司经营层必须如实向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仅限于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
新北洋(002376)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障生产经 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 司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 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 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 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1、公司的股价 ...
新北洋(0023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1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 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应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 ...
新北洋(0023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第二章 董 事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 日起未逾 2 年; (三) ...
新北洋(0023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 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 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二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决议,诚信勤勉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 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
新北洋(0023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会、股东、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列 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组织。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 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
新北洋(0023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进 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 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年报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 第六 ...
新北洋(002376)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有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经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