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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客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 ...
金安国纪(00263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第三条 具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 裁。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职责 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 总裁。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第八条 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解聘或开除公司 ...
金安国纪(002636)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项目管理,提 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 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对内、对外 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 称"投资项目"。 "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销售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 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 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 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按投资内容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 投资主要指股权 ...
金安国纪(00263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人同期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定的决策、监督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关联交易的信息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地向有 关各方进行披露。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安 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在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金安国纪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聘任及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
金安国纪(00263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
金安国纪(0026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利于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特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等各种方式的投资 者关系活动,加强与公司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 ...
金安国纪(00263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控股子公司如需开展证券投资, 需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 本制度所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信息披露。 1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职责划分 第七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规定的投资权限进 行投资操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及其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上市公司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公司作为 独立法人主体,在控制风险的前 ...
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安国纪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在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 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