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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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选举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5-10-16 10:00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选举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 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独立董事汪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汪晓东先生申请辞 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汪晓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 | | | | 是否继 续在上 | 具体 | 是否 存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履 |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 到期日 | 离任 原因 | 市公司 及其控 | 职务 (如 | 行完 | | | | | | | 股子公 | 适用) | 毕的 | | | | ...
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16 10:00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 1009 号 2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3 日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至2025 年 11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 ...
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6 10:00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友志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10-16 09:47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42.5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 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 --- |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 50% | | |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 50% | | |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
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10-16 09:47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24名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绩效 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24名激励 对象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 ...
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16 09:47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
迈信林(68868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16 09:4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及声明 致: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委托,指派吴旭日、张理清律师 (以下简称"经办律师"、"本所律师")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 ...
迈信林(68868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16 09: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及声明 致: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委托,指派吴旭日、张理清律师 (以下简称"经办律师"、"本所律师")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 ...
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10-16 09:46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周余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余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所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此外,独 ...
亚马逊人力资源部门裁员15%,负责裁员的也被裁了;影石CEO回应道歉:接受批评,但承诺福利照发;荣耀机器人手机问世丨雷峰早报
雷峰网· 2025-10-16 00:30
Group 1 - JD.com is set to launch a new car priced between 100,000 to 120,000 yuan, in collaboration with CATL and GAC Group, with a unique "chocolate battery swap" feature [3][5] - The new car will be exclusively sold on JD.com during the Double Eleven shopping festival [3] - JD.com is actively recruiting automotive talent, with salaries reaching up to 1.2 million yuan for certain positions [5] Group 2 - The CEO of Yingshi responded to criticism regarding DJI's price cuts, promising that employee benefits would remain unaffected [7] - Yingshi's CEO issued vouchers to customers who purchased DJI products during the price drop period as a form of apology [7] Group 3 - Xiaohongshu is testing a "quick sale" feature for second-hand goods, allowing users to list items directly in their posts [13][14] - The platform aims to keep transactions within its ecosystem, reducing reliance on third-party platforms [14] Group 4 - The launch of the Honor ROBOT PHONE marks a significant advancement in mobile technology, integrating AI and robotics [22] - This device is positioned as a next-generation terminal, capable of automatic composition and target tracking [22] Group 5 - Li Xiang, CEO of Li Auto, predicts that fully autonomous driving vehicles will be realized within 3 to 5 years, potentially becoming the largest AI terminals in the physical world [16][17] - He advocates for high-level assisted driving features to be free of charge for consumers [17] Group 6 - Oracle's co-CEOs defended the company's significant investment in AI data centers, stating that current low profits are typical during the initial phase of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38] - They anticipate that as customer consumption increases, profit margins will improve significantly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