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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 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 ...
怡合达(30102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提升 子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 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 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 项制度规定。控股子公司同时 ...
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08: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怡合达(3010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 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 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务 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存 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 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做出正确判断的; ...
怡合达(3010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 息披露的情形,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信息披露 ...
怡合达(301029) - 公司章程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1 -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 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
怡合达(3010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制度,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 ...
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 人。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 其职务。但是,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前述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
怡合达(3010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五)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提供财务资助; (九)提供担保; (十)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一)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 ...
怡合达(3010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第一章 总则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 第一条 为完善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管理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