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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3010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 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 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 解释说明。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怡合达(3010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东莞怡 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津贴参照《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 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 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 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
怡合达(3010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 ...
怡合达(30102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重大事项 的报告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内部审议和 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子 公司及参股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 ...
怡合达(3010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子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合并报表内 的其他子公司。 公司不得对其他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确需公司 提供担保的,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 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
怡合达(3010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4 08:16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1. 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 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1. 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 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 ...
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
怡合达(3010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 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七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被提名前应当向公 司董事会说明其在境内上市公司的任职情况。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并根据《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 ...
怡合达(3010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与 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怡合达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 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 ...
怡合达(3010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