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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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17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三一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市值管 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 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 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 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 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 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上 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 1 - (四)常态性原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行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10000616800612P。 0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 | 事 |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33 | | 第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缓与豁免信 息披露的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豁免指引》")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 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 一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规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行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确保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日常管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格式见附件3) 、 归档 事宜。公司证券办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日常办事机构,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内幕信息流转、登记、披露、 归档及向监管部门报备。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标准以及程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 守则》)《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规范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可持续、高 质量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 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环境 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的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一 名 ,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三)研究公司ESG相关规划及重大事项,并推动、指导ESG工作的执行情况, 提出相应建议; 第六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主持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执行总裁 1 名,高级副总裁若干名,副总裁若干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统称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最大利益。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 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发展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和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