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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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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股权投资需要重点注意7个方面
梧桐树下V· 2025-01-29 03:16
新《公司法》下,站在PE/VC角度,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新《公司法》对 VC/PE 募资的影响 ①管理人成为合伙型基金的GP更合法 ②对于公司型的投资人,其决策程序可能会有变化 新《公司法》对 VC/PE 投资的影响 ①合伙型基金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SPV ②修改实缴出资时限 ③新增"股权、债权"两种出资形式 ④新增股东失权制度 ③董监高责任相关——董监高的义务与责任;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制度 ④关联公司法人之间的横向人格否认制度 ⑤新增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制度 ⑥新增股东转让未实缴出资之股权的实缴义务规定 ⑦股份公司适用授权资本制 ⑧新增类别股机制 ⑨股份公司可以发行无面额股 新《公司法》对 VC/PE 投后管理的影响 ①公司治理结构——法定代表人选任范围变化;股东会职权删减;董事会职权强化;监事会制度改革;取消对经理职权的 法定范围规定;其他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②股东权利保护——股东会决议撤销权;扩大股东知情权范围;降低中小股东临时提案权持股门槛;对全资子公司董监高 提起诉讼的权利;股份公司股东对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可以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新《公司法》对 VC/PE 退出的影响 ①便利股权(份)转 ...
2025年,资本市场正在关注这23个热门领域
梧桐树下V· 2025-01-26 12:51
| 实务 | 董监高资本市场技能 | ਜੋ ਹੈ ਰੇ ਰੇ ਕੇ ਇੱਕ ਸਿੰਘ ਦੇ ਸਾਂ ਦੀ ਸਾਂ ਦੀ ਸਾਂ ਦੀ ਸਾਂ ਉੱਤੇ ਸਾਂ ਦੀ ਸਾਂ ਵਿੱਚ ਇੱਕ ਸਿੰਘ ਦੇ ਸਾਂ ਵਿੱਚ ਇੱਕ ਸਾਂ ਵਿੱਚ ਇੱਕ | 769.3 | | --- | --- | --- | --- | | 推荐 | 企业合规管理 (公司治理、对外担保、印章管理、公司制度制定) | ਜੋਰੇਰੇ | 139.3 | | | 如何发现企业异常——做空机构的尽调方法 | ਜ ਤੇਰੇ | 90.3 | | 跨境出海 | | ਥਰੇਰੇ | 349.3 | | | 境外投资并购法律实务 (流程、风险、尽调、谈判、协议条款) | | | | | 港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务 | ਤੇਰੇਰੇ | 279.3 | | | 资本市场以及企业出海的核心税务考量 (股权架构、并购重组、企业出海、业务模式) | ਤੇਰੇਰੇ | 279.3 | | | 海外投融资审批实务 | ਤਰੇਰੇ | 209.3 | | 并购类 | 并购基金运作模式与典型案例 | ਜੋਰੇਰੇ | 139.3 | | | 并购谈判 ...
新《公司法》下,公司自主清算的重点问题及应对建议
梧桐树下V· 2025-01-10 08:45
公司自主清算组的成立程序和主要职责 01 成立程序 公司自主清算中,清算组成员分为 法定清算人 和 议定清算人 : 根据《公司法》第234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 职权 : 6. 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定清算人:公司所有董事 议定清算人:公司章程另行作出规定或股东会另选的其他人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通知、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对于公司自主清算工作的实务建议 公司股东视角 1、如准备解散注销公司,在公司资产能足够清偿债务情况下,建议 严格按照自主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并按 一般注销程序办理公司注销,避免瑕疵清算或未清算而导致的股东责任。 2、如自主清算过程中发现 公司明显资不抵债,则转破产程序,依法破产清算 ,届时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的 债务责任即可免除。 主要职责 3、自主清算程序下的 资产处置时间选择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资产处置时间,甚至可以在资产 全部处置变现后直接在清算程序中进行债务清偿及剩余资产分配。 4 ...
新《公司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不止第88条
梧桐树下V· 2025-01-01 03:28
自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其内容和应用在实际操作中引发了诸多争议与讨论,例如: 1、股权转让与出资责任问题 :新《公司法》第88条关于股权转让中出资责任的分配引发了广泛争议, 尤其是在股权转让时间与债权发生时间的关系上。 2、股东出资加速到期问题 :在债权人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案件中,存在"入库规则说"和"直接清 偿说"两种实务观点的争议。 3、股权回购诉讼仲裁纠纷 :随着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变化,股权回购诉讼仲裁纠纷激增,涉及回购 权的性质、行权期限等问题。 对于目前出现的争议点,市场上虽有众多解决建议,但往往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或未能精准聚焦于实 务操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难以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鉴于此,我们精心筹备了 《 新<公司法>专题(2025版)》 课程,由孙其明律师为我们深入剖析新公 司法的核心条款,结合最新的司法案例和实务经验,帮助我们掌握实务操作要点。 主讲嘉宾:孙其明 • 课程大纲 19节课,共8小时6分钟 扫码领券,立减100元 ✦ ✦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顾问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国际 商法硕士、曼彻斯特大学公司治理硕士 业务领域:并购、PE/V ...
新《公司法》实务热点指引(72个问题)
梧桐树下V· 2024-12-27 10:00
01 "公司登记与设立"的案例研究与实务建议 案例研究:由设立后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 诉讼请求: A公司主张B公司支付未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事实与裁判思路: 1. 案涉合同订立时B公司尚未成立,营业执照尚未办好,未开立公司账户,微信聊天指向A公司要求李某 向A公司付款,李某也实际向A公司陆续付款,B公司成立后李某为法定代表人,且结合下单人员、送货地 点、收货人员等证据,B公司认可其成立前李某的付款行为是为B公司经营活动所为,至于李某称是高某指 示其向A公司付款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2.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 予支持。 3. 判决支持诉请。 实务建议 作为发起人股东: 充分利用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对公司设立过程中各方负责的事项、范围、内部追责安排做明确约定, 并对应承担法律后果。 作为公司: 1. 对设立过程中股东应履行的职责范围与股东自身行为作明确区分; 2. 对于因第三人向公司追责的情形,通过设置决策程序、内部追责机制化解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作为交易相对方: 交易前注意区分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关注公司设立是否存在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