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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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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推进价格法修订 不断提升价格治理水平
Ren Min Ri Bao· 2025-07-24 22:14
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将价格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20多年来,价格改革不断深化,价格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需要完善基础 性法律规定;一些价格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制度规则、丰富治理工具、提升治理 能力;价格工作不断演进,一些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客观上需要上升为法律制度,为做好价格工作 提供法律依据。修正草案紧紧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所需,结 合上述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法方案。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进一步完善政府定价制度。 从内容看,修正草案保持了价格法的章节框架稳定,集中修订各方面共识度较高的内容,以修正案形式 推进修法,可以凝聚最大共识,提升修法效率。其中,关于政府定价制度的修订条款,秉承稳中求进的 原则。 随着我国价格改革的深化,政府定价范围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 节,定价基础制度规则逐步完善,定价程序也愈加规范。价格法实施以来,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了大量的 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定价制度的实体和程序作出细化规定,关于具体定价范围、权限、程序 等在《中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