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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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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已支付未取得发票的费用要计提,税前扣除这样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5 01:4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图片 企业年终关账时,经常会遇到"钱付了但发票年后才能取得""费用该算今年的但还没付款"的情况, 这些已支付但尚未取得发票的费用需要计提入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该怎么处理?可以在税前扣除 吗?四个"热知识"带您了解—— Q1 2025年已支付,但发票2026年才能取得,2026年1月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能扣除吗? 可以。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 核算扣除,无需等到发票取得后再申报。 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Q2 企业在汇算清缴前拿到发票,该怎么处理? 若在年度汇算清缴期(次年5月31日)结束前,取得了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可直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按正常流程在发 生年度扣除,无需做纳税调整。 企业在汇算清缴后才拿到发票,还能扣除吗? Q3 分以下两种情况: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6年第3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1:4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 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 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 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同一城市范围是 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 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 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 ...
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0:2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出现这个提示,核心原因是 您的汇总纳税报告中"就地 缴纳标识" 选择了 "否" 23 这个选择的含义 就是: 该分支机构无需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不用进行本次申报。如果您确认本机构需 要就地申报企业所得税,只需修改"就地缴纳 标识"为 "是" 问题 清算状态的分支机构申报时,系统提示: "您的总机构尚未进行申报,请等待总 机构申报完毕之后再依据总机构申报信 息进行本功能的申报。" 无法提前申报 该如何解决? 1.前往主管税务机 关办税服务厅, 办理前台申报; 2.修改汇总纳税备案信息,将原有 备案终止至上一申报期,即可解 决季度申报表无法报送的问题。 {车船税申报} 02 问题 申报车船税时,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采 集,录入挂车信息时,车辆类型选择"挂 车",排气量填写 "0",点击保存后系 统提示: "排气量(升)不能小于等于0", 无法完成保存,该怎么处理? 解答 这里有一个关键知识点 需要注意: 当 ** 车辆类型选择 "挂车" ** 时,排气量(升)为非 必填项,直接留空不填写任 何数值,即可正常保存税源 信息。 如果您主动填写了排气量数值,系统会按照常规 规则校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