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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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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17:0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 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 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保险, 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关联方的定义,向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询问并登记公司关联方的名称或姓名, 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留存一份,并交由财务部留存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 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如实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方的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