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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意见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收购人")豁免要约收购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川成渝"、"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四川成渝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 (即从2021年6月4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5年8月28日,四川成渝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 告。结合上述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金公司出具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从2025年4月1日至 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收购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日,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铁投集团")签署《 ...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5-02-28 12:1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股票代码:600674 收购人名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泰路 112 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一致行动人名称: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峨眉山市九里镇 通讯地址:峨眉山市九里镇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川投能源拥有权益的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 ...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2-28 12:18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股票代码:6006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 1 号 1 单元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 1 号 1 单元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资产合并)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川投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四川省 ...
川能动力(000155) -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2-28 11:02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能动力 股票代码:000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资产合并)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 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