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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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丨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哪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9 01:0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01 您好,这里是新疆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哪些?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 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 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 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 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 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 ...
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息借款会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呢?
Sou Hu Cai Jing· 2025-04-27 13:16
解答: 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息借款会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问题。 一、增值税问题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需按"贷款服务"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可核定利息收入(通常参考银行同期利率)作为计税依据。 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的规定,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 日。 (二)借出方利息支出不得扣除风险 若借款方使用银行贷款再无偿转借关联方,原支付的利息因与收入无关不得税前扣除,需纳税调增。 但是,"关联企业"与68号公告的规定企业集团,不一定符合,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将不符合企业集团的关联企业之间无 偿借款,也按照68号公告处理,就有补税和税收滞纳金的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问题 (一)特别纳税调整风险 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1条,按独立交易原则核定利息收入(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若实际税负不同可能导致补税。 2022年10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