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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宣费延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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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不得扣?一张长图看懂“广宣费”延续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5 02:0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供稿:舟山市普陀区局 作者:缪佳翰 王曦瑶 来源浙江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以上4个行 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其全部增值 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销售额比 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 排、1000人、10 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 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自2025年 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 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 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起来看看政策适用主体及要点内容吧~ 适用条件 适用7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1.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