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员会制度

Search documents
南山铝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6:4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 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 会可以审议终止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提名委员会人数不足时,需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 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 委员。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