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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发票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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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速递(四十二)| 数电发票常见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4 13:1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广东税务 额度、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和剩余可 用额度。 温馨提示: 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 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后予以调整。 问: 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 一个发票总额度? 答: 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以及纸质增值税 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使 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共用同一个发票总额度。 温馨提示: 开具的数电发票在当月发票总额度内 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 问: 数电发票如何交付? 答: 已开具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 平台自动交付。开票方也可以通过电 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 付数电发票。选择下载打印方式交付 的,数电发票的票面自动标记并显示 "下载次数""打印次数"。 8 温馨提示: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自有的税 务数字账户,选择票据类别、发票来源、 票种、发票号码等条件,查询、下载、打 印、导出发票相关信息。自然人可以登录 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查看、下 载、导出、拒收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 得、申请代开的数电发票,并可使用扫码 开票、发票抬头信息维护、红字发票提醒 等功能。 问: 如何开具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