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法治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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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汽车的“方向盘”应握在安全和法治手中
Zhong Guo Xin Wen Wang· 2025-05-30 15:50
近日,深蓝汽车因在车机屏幕上未经车主许可强行推送广告而引发广泛争议。有车主反映,在倒车关键 时刻遭遇全屏广告遮挡,致使倒车影像消失,险些酿成事故。随后,深蓝汽车发文道歉,并承诺不再通 过车机通道发送广告信息。 车企此举显然忽视了驾驶安全的首要原则,强行推送广告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更触碰了法律底线。 买车,不能送广告。 车主购买汽车后,即成为车辆所有权人。车企是否有权推送广告,首要依据是购车合同。若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车载系统包含广告服务,车企擅自推送的行为即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背,车主有权要求其停止。 即便车企试图在购车合同中玩弄文字游戏,设置隐蔽条款。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对于与消 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推送广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车企)必须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未尽此 义务,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据媒体报道,有车主回忆,早上启动车机时,倒车广告突兀弹出,遮挡360度全景影像,险酿事故。多 位车主反映,该广告以全屏形式弹窗,需手动操作或行车后才能关闭。 一旦因强制弹窗广告干扰引发事故,车企明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保障驾驶人安全驾 驶的义务。如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车主可以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