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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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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大桥交通事故致生态环境损害判赔24万元
Xin Hua Ri Bao· 2026-01-05 21:59
本报讯(记者吴琼洪叶)近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诉苏通大桥槽罐车追尾致航空煤油泄漏事件相关责任人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获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相关被告被判支付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生态环境损 害费用24万余元。该案系江苏省首例长江大桥交通事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经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于2025年12月19日作出判决,要求人保财险景德镇市分公司、平安财 险深圳分公司罗湖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各承担一半相 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受赔偿权利人南通市人民政府指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考虑到本案 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 复效果评估评审专家库3名专家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最终,评估专家认定本次事故造成的生态环 境损害费用为24.8万余元。2024年8月9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向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及相关保险公司寄 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告知书》,相关责任人均未参加磋商会议。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2月25日,苏通大桥由北往南方向相关路段 ...
惠州一企业私设管道通过卫生间下水道排污,被查后承诺赔偿
Nan Fang Du Shi Bao· 2026-01-05 16:29
大亚湾分局积极向企业讲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规定,该企业表示愿意承担起社会责任并积极配合生 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磋商会上,大亚湾分局根据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作出的鉴定评估意见,并 结合案件各项调查情况,告知了该企业评估的结果,并明确该公司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金额18407.4元。 日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与该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该企业表现出积极整改的态 度,并承诺将于30日内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金额的缴款工作。 日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披露,惠州一家企业私设PVC管道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排放至厂房卫 生间下水道,继而排入外环境。该局大亚湾分局随即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处理,面对确凿证据,企业负责 人承认了违法事实,主动签订赔偿协议。 据介绍,2025年9月16日,大亚湾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到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调 查,该企业私设PVC管道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排放至厂房卫生间下水道,继而排入外环境,涉 嫌私设暗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规定排放水污染物。面对确凿证据,企业负责人承认了违法事 实。大亚湾分局随即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告知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改正。 ...
从“督察点名”到“网友点赞”,福建这座矿山是如何修复成功的?
Xin Lang Cai Jing· 2026-01-04 10: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转自:中国环境报 3682万元赔偿款,如何保证企业足额支付? 2024年1月,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惠安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共同负责案件办理。 日前,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青藏高原、长江流域 和国家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以及打击非法倾倒危废、非法填埋和倾倒建筑垃圾 等重点工作。中国环境报采写系列案例追踪并将适时刊发,敬请关注~ 日前,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发生在福建省 的案例引人关注。曾经尘土飞扬、满目疮痍的采石矿山,如今绿意盎然、农田成片。这片重焕生机的土 地,两年前还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点名通报的典型问题矿区。 "以矿山修复为名,行矿产开采之实。"2023年12月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通报中,直指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某采石场问题核心。问题一经通报,当地迅速行动,系统性修复随即展开。 督察利剑出鞘,精准锁定"变味"的修复 "因政策原因,惠安县政府于2012年提前关闭了这一采石场,原采矿权人未再对矿区进行开采,两个矿 山还有剩余储量。"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黄 ...
跨域固废倾倒“零容忍”!江苏一案入选全国十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Yang Zi Wan Bao Wang· 2025-12-29 14:01
2022年以来,南通市辖区内多地发生跨区域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的事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 2022年12月,根据路政宁通四大队提供的线索,在启东市海复镇某村附近发现填埋有不明外来固体废 物。 2023年11月,修复工作全面推进。2024年1月底,修复工作全部完成,并进行清挖基坑土壤质量评估, 最终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2024年5月,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 局三部门再度联合,对除周某某以外的其余22人另案分别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后未就赔偿协议 达成一致,现已提起诉讼。该案例也成功入选"2023年度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指导案例"。 据介绍,该案是一起由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和城管部门等单位联合办理的非法填埋建筑垃圾生态损 害赔偿磋商案件,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坚持修复优先、多部门协同联动,高效推动了案件的办理,并延 伸形成了长效治理制度。在惩罚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的修复和治理,加大违法成本,不仅有效打击非 法填埋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对建筑垃圾私拉乱倒形成强有力震慑,同时还依法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应。 此外,南通市徐某某等18人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 ...
把副省长拉下马的环保案件赔偿50亿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7 04:15
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曝光后,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15人,其中省管 干部4人。此外,青海省原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原党工委 书记文国栋的问题浮出水面。(长安街知事 视频来源:海量财经) 【#把副省长拉下马的环保案件赔偿50亿#】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 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披 露,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案涉及赔偿金额约50.56亿元,是目前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 件。 ...
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案涉及赔偿约50.56亿元,系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案件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7 01:14
"该系列案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大、影响范围广、赔偿义务人多,是目前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 的案件,具有重大的生态意义和社会意义。"裴晓菲说,该系列案的成功办理为鉴定评估技术体系完 善、多义务人复杂案件办理、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整体治理等方面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武汉大学教授秦天宝对此案评价说,本系列案的线索来源于新闻媒体对木里矿区非法采煤行为的报道, 舆论监督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发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秦天宝介绍说,本系列案发生于高寒高海拔生态脆弱敏感区,涉案非法露天采矿行为对高山草甸和沼泽 地原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办案单位根据不同赔偿义务人的违法程度和赔偿意愿制定差异化的解 决方案,采用分期赔付模式缓解企业经济压力;政府先行垫付资金对矿坑实施一体化修复,为后续自然 恢复创造条件、争取时间,减少了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期间损害。本系列案的办理强化了生态脆弱敏感区 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探索了缓解企业经济压力的新型赔付模式,实现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 机统一。 调查评估显示,海西、海北两州人民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开展相关工作。经调查,木里矿区生态破坏涉 事企业共计11家。由于长期对煤炭资源非法开采,木里矿 ...
四部门联合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Xin Hua She· 2025-12-26 08:08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高敬)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共同发 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
四川眉山 “快速闭环协同”办案破解越界采矿生态损害赔偿难题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某建材厂越界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入选全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参考案例。眉山市探索推行"快速响应、闭环管理、协同联动"办案模式,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复 制、可参照、可实践的经验做法。 强化跨层级多部门协同,确保修复"落地实、见效快"。该案办理过程中,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 紧密协作,并联动同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草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共同监督修复实施,推动生态 修复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态环境权益。 构建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线索"早发现、早处置"。2024年2月,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日常巡 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指定辖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调查核实,同步开展市级会商研判,及时 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通过打通"日常监管—线索发现—损害核查"快速通道,实现违法线索即时 响应、损害情况及时认定、程序启动高效衔接,当年11月即完成修复质量核验,大幅提升了案件办理效 率。 眉山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完善办案机制, 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修复成效,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修复探索提供更多"眉山方案"。 推行全流程闭环 ...
让保护者受益 让损害者担责——甘肃省生态补偿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 从黄河流域建立的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到构建全过程生态环境损 害赔偿制度,甘肃始终将"受益"与"担责"的逻辑贯穿于生态保护各环节。设 立生态补偿资金,让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者受益,实现了从"要我保护"到"我要 保护"的转变。同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责任,明确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依法督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通过制度双 向发力,不仅让脆弱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机,更让生态保护成为区域发展的 内生动力,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实践样本, 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走出了一条生态与发展共赢的特色之路。 生态补偿:激活保护动力 保障保护者权益 近年来,甘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勇担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 责任,全面落实《黄河保护法》《生态保护 补偿条例》,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 制为关键举措,破解"守着源头难发展、 保护生态缺补偿"困境,全力推动全省流 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保护者 受益、受益者补偿"的良性循环,在生态 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 步伐。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确定 生态补偿路线 甘肃省高度重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 机制建设,强 ...
南通:损害赔偿显温情 志愿服务谱新篇
"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一些地方政府面临的难题,江苏省南通市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全市生态文明体 制改革的重点内容,自2020年7月被确定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基层联系点后,南通市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案总数位居全 国地市级第一,2024年9月,南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明确了修复优先的理念,规范了修复程序,并进行 了修复方式的探索和创新,从法律条例上明确经济困难、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等特定情形下,赔偿义务人可以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折抵赔偿费用,让 损害赔偿和修复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方式多元提升全社会的参与感 南通市在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打造"生态基地+环保组织+基层社区"的志愿联盟,今年以来,全市开展生态环境志愿 服务活动2300余次,参与志愿者人数近10万人(次),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其中很多就是劳务代偿式的志愿服务。 近日,在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七号河沿线,海门生态环境局联合三星镇生态办开展"绿靓家园"志愿服务活动,5家劳务代偿企业的23名代表在村居环境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