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业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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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员工为其他私募提供服务等违规行为,浙江君弘资管收监管警示函
Bei Jing Shang Bao· 2025-10-24 12:38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2287 | ਦੇ 类 | 行政监管措施;基金监管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0月24日 | | ਸਮ 称 | 关于对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등 文 | | 主题词 | |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0月24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君弘资管")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 中,存在员工为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服务;非本公司员工知晓基金产品信息、给予投资建议、进行客户沟通维护等行为。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反映浙江君弘资管内控管理不完善,未能勤勉谨慎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职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兰俊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也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 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存在违规行为,深圳前海弘泰基金被警示
Sou Hu Cai Jing· 2025-09-16 14:06
据天眼查,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 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9月1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募集完毕后未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的情形。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 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来源:读创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