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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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忽悠式”承诺透支宝贵信用
Jing Ji Ri Bao· 2025-06-18 20:38
自2019年新《证券法》修订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 案判决近日生效,两位投资者告赢上市公司高管,拿到78.35万元赔款,引起市场关注。 案情并不复杂,但足够典型。某公司2021年6月公告称,两名高管将于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3亿元,结果 一拖再拖,最终一股未买,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最终被上海金融法 院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 制度上已筑起反忽悠、防欺骗的高墙,上市公司需以此为戒,深刻认识到自身一言一行与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休戚相关,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明确关键少数的责任与义务,有效约束其行为,做到不 轻诺、诺必果。 对于"信息+信心"市的资本市场而言,诚信就像须臾不可离的空气,只有当每一次违规行为都被追责严 惩,每一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力保护,每一家上市公司都重诺守信,一个风清气正、规范透明 的资本市场才有望形成、才值得信任与期待。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承诺增持、分红、股份回购,传递的是看好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号,是进行市值管理的有效工具。把 庄严承诺当成操纵股价的工具,败坏的不仅是上市公司自身的形象,"狼来了 ...
每经热评︱首例“忽悠式增持”判决落槌 敲响资本市场诚信警钟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4-28 07:53
首先,是法律责任的明确化。长期以来,A股市场中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主体频繁作出各类公 开承诺,但违反承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其基本性质、法理依据和责任范围却一直模糊不清。此次判 决,正是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在司法层面的首次落地实践。该条款明确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判决清晰界定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法律后果,填补了司法实践 中的空白。 其次,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资本市场的公开承诺类型丰富多样,包括业绩承诺、分红承诺、股 份限售承诺、股份回购承诺、股份增(减)持承诺以及法定义务重述承诺等。这些承诺是市场主体之间 建立信任、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石。此次判决不仅妥善解决了当前案件中的纠纷,更为后续类似 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指引,还能激发普通投资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在资本市场的司法实践中极具借 鉴价值。 每经评论员 李蕾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作出一 审判决,两名被告袁某、罗某因"忽悠式增持"被判赔偿投资者合计约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