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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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没收齐,物业公司要照常申报缴纳增值税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1 01:3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 :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 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 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物业公司财务室 一般情况下,我们应该在 每月10日前收到业主缴纳 的物业费(销售款项 ), 然后缴纳增值税。 坡 yy 缴费日 包目 e 10E u 物业公司财务室 如果在当月10日之前还没收到物业 费,但只要到了合同约定该交费的 日子,我们就已经拥有了收款的权 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 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发生了! 物 缴费日 业 复月 每月 总 10日 L NM 物业公司财务室 那规定中" 取得索取销售 款项凭据 " ,这个" 凭 据 " 指的就是书面合同约 定的付款日期对吧! 物业公司财务室 FITAL PART AF ' TA 对的。同时这个" 凭据" 还指应 税服务完成后约定的结算时间 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了目里主 天付款,只要物业完成了发生 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已发生 需要缴纳增值税。 7 N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