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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智科技(301361) - 301361众智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428
2025-04-28 07:34
证券代码: 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 | | | | | --- | --- | --- | --- | --- | --- | | 类别 |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 | | |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 | | | | | 现场参观 □ | | | | | | | □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 |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 投资者网上提问 | | | | | | 人员姓名 | | | | | | | 时间 | 2025 年 4 月 (周五) 下午 15:00~17:00 | | | 25 | 日 | | 地点 | 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 | | | | |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 | | | |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 1. 副董事长、总经理崔文峰 | | | | | | 员姓名 | 2. 董事会秘书邓艳峰 | | | | | | | 3. 财务总监赵仕凯 | |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18 23:44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金枫路 353 号) (Suzhou West Deane New Power Electric CO., 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7-13 09:54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West Deane New Power Electric CO., LTD.) (苏州高新区金枫路 35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2-28 11:44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West Deane New Power Electric CO., LTD.) (苏州高新区金枫路 35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