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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筹划H股上市 公司回应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5 04:35
8月25日,对于筹划H股上市事项,格林美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应记者表示,公司筹划H股上市,是为了打 开境外融资渠道,促进公司后续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计划布局海外营销中心、创新平台,后续也可 能布局一些关键零件的产业建设,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中证金牛座) ...
格林美: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 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
格林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8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公司内部控制,明确内部控制规范,切实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生效,但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 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 ...
格林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 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 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监事会不再设置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依照法律、 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于 2 ...
格林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与深交所合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构")其他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一条 为提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圳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格林美: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 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
格林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及时 通报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件是 ...
格林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但该委员 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工作 细则第四至第六 ...
格林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董 ...
格林美: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治理,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 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尤其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林 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在承办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 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