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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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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丨农村经济组织及涉农业务相关税费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2 11:1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3.对于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 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A 对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 品初加工项目,需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 〔2008〕14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 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 号)规定的范围。 > 4.合作社或企业受托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 并收取加工费用,是否可以享受免税? A 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 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 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 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 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 5.部分合作社面临设备设施智能化改进, 是否有相应的税收优惠可以享受? >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以自 行选择享受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