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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京”选 | 事关通行费、发票、车辆购置税等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1 05:0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 源: 北 京 税 务 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二条规定: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 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 售 服 务 、 无 形 资 产 、 不 动 产 注 释 》 ( 财 税 〔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 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第十八条规定,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 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 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 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的规定办理免 税备案手续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是否需 要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 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规定: 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 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9号)的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发生 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