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ood(833284)

Search documents
灵鸽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4:0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4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监事胡志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9 日 以邮件、电话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张妮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64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11 月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2023-11-30 14:03
公告编号: 2023-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 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调整后的《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 施预案》符合证券市场的情况、监管要求、自身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且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
灵鸽科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2023-11-30 14:03
2023-065 8332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
关于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11-27 00:12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3166 分 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 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1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 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证监许可〔2023〕2599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
灵鸽科技: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2023-11-24 14:03
公告编号:2023-062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 13,793,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76%,涉及自愿 限售股东 16 名。 公告编号:2023-062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 | | | | | | | | 本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为 | 是否为 控股股 | 是否为 | 是否为公 开发行前 | | | 自愿 限售 | | | | | | | | | | 公开发 | | 董事、 | | | | | | | | | | 控股股 | 东、实 | 行前直 | 未直接持 | 监事、 | 截止 2023 | 前已 | | ...
灵鸽科技: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11-22 14:03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1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2120017)。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 ...
灵鸽科技:关于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11-21 09: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2599 号 关于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年 11 月 202 | 抄送: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证监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 | --- |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申万宏源证券 | |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分送:会领导。 | | 办公厅,公众公司部,法律部,存档。 | |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023年11月 17日印发 | | 打字:徐梦冉 校对:孙丹青 共印 15分 | | 112 SEPT 2 1 2 - |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灵鸽科技: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23-11-03 14:02
公告编号:2023-060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反诉被告 姓名或名称: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启发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收到(2023) 最高法知民终 2044 号《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人民法院传票》,本案件计划于 2024 年 01 月 31 日于互联网庭审进行询问。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反诉原告 姓名或名称: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杭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3 月 2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3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 ...
灵鸽科技: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03 07:48
证券简称: 灵鸽科技 证券代码: 833284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 80 号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
灵鸽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11-03 07:41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〇年度 4-1-1 | I T 网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防 伪 编 码: | 31000006202147873B | | --- | --- |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期间: | 2020 | | 报告文 号: |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514号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顾雪峰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060264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璐瑛 | | 注 师 编 号: | 310000222241 | | 事 务 所 名 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事务所电话: | 021-23280000 | 业务报告使用防伪编码仅说明该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投告防伪信息查询网址: https://zxfw. shcpa. org. cn/codeSearch 4-1-2 事 务 所 地 址: 南京东路61号4楼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