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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东已离职)
2024-04-25 16:0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东已离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担任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 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 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郭东先生: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 大学,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博 士后工作站;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 ...
宁新新材(839719) - 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4-25 16: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7 年审 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675.16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审 ...
宁新新材(839719)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6: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34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341 号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宁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上市 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7)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1,034.29万元, 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69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04-25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 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就董 事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 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 ...
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2023年度 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 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完 整地披露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前任独立董 事谢峰先生、郭 ...
宁新新材(839719)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6: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 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2年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分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 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2024-04-25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孟凡景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 拥有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有董事会秘书、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 曾任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经理,七匹狼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风险控制总监、厦门富凯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6: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 [2023]185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23,273,4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1,653,51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72,357.5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 ...
宁新新材(839719)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6:0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新材"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宁新新材 2024 年度 预计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2024 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宁和 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易邦")、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申请信 贷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保 证、抵押、质押等,并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 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