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shan SuperMix Printing Technology (87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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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87239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1-05 16: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 ...
佳合科技(872392) -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05 16:00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洪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56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
佳合科技(872392) - 东吴证券关于佳合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3-01-03 16:0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合科技"或"发行人")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 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 月 3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吴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 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根据《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机制,东吴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T 日)向网上投资 者超额配售 2,250,00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 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佳合科技于 202 ...
佳合科技(872392) -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3-01-03 16:00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合科技""发行人""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 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 月 3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 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 制,东吴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 超额配售 2,250,000 股, ...
佳合科技(87239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3-01-03 16: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主承销商"或"获授权主承销商")的委托,担任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佳合科 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现就 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