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Jiezhong Science&Technology (87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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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22 07:51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证券代码: 873690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 ...
捷众科技: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22 07:4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声 明 I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一)发行人概况 3 |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3 | |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9 |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0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6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6 | |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16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17 | |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17 | |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8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8 | | 六、保荐机构对于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说明 19 | | (一)董事会 19 | | (二)股东大会 19 | |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20 | |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24 | |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 ...
捷众科技: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11-22 07:4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 致: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京天股字(2023)第 30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
捷众科技: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22 07:4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 接受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捷众科技")的 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捷众科技:2023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2023-10-31 14:03
| | | | | | | 二、财务报表…………………………………………………………第 | 2—7 | | 页 | |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2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3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4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第 | 5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 第 | 6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第 | 7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8—19 页 | …………………………………………………… | | --- | | 四、证书附件 第 20—24 页 | 审 阅 报 告 天健审〔2023〕9744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第 1 页 共 24 页 | 会合01表 ...
捷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4:02
公告编号:2023-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秋根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 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11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需报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7-9 月) ...
捷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4:02
公告编号:2023-115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5.会议主持人:蔡新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 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公告编号:2023-1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3- 1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
捷众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10-24 08:12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4-1-1 | | | | ····························· 第 4-- 11 页 二、财务报表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三)合并利润表 …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 ……………… 第8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第 9 页 | |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0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1页 | 4-1-2 计 报 告 目 天健审〔2023〕 3948 号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 ...
捷众科技: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10-24 08:04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证券代码: 873690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 ...
捷众科技: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0-24 07:5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 机构")接受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捷 众科技")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 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 规范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