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BO SCIENTZ BIOTECHNOLOGY(92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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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920685) - 2025 Q4 - 年度业绩
2026-02-26 09:40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69,713,804.31 | 168,092,009.31 | 0.96% | | 利润总额 | 48,765,726.10 | 59,806,731.07 | -18.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35,180,806.67 | 41,627,687.27 | -15.49% | | 东的净利润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28,934,305.48 | 28,264,779.43 | 2.37% |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 | | | 损益的净利润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40 | 0.47 | -14.8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6.43% | 7.78% | | | 益率%(扣非前) |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5.29% | 5.28% | | | 益率%(扣非后)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变动比例% | | 总资产 | 680,477,675. ...
新芝生物(920685) -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6-02-12 09:30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3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股) | (%) | | | 周芳 |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 | 22,396,171 | 24.4724%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朱云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760,000 | 1.9232%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曾丽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653,900 | 0.714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计划减持 | 计划减持 | | | 减持 | 拟减持 | 拟减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 ...
新芝生物融资余额高位,股价表现弱于板块
Jing Ji Guan Cha Wang· 2026-02-12 02:55
股价与板块表现方面,截至2月12日,新芝生物5日累计跌幅0.74%,报14.70元,表现弱于生物医药板块 同期0.71%的涨幅。 经济观察网新芝生物(920685)近期热点集中于资金面波动和板块情绪影响。融资交易活跃度变化显示, 2月10日获融资买入55.56万元,融资余额1328.35万元,处于近一年90%分位高位;对比2月5日融资净卖 出72.3万元,显示短期杠杆资金情绪由谨慎转向小幅回暖。股价与板块表现方面,截至2月12日,新芝 生物5日累计跌幅0.74%,报14.70元,表现弱于生物医药板块同期0.71%的涨幅。 以上内容基于公开资料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资金面情况 股票近期走势 融资交易活跃度变化显示,2月10日获融资买入55.56万元,融资余额1328.35万元,处于近一年90%分位 高位;对比2月5日融资净卖出72.3万元,显示短期杠杆资金情绪由谨慎转向小幅回暖。 ...
新芝生物(920685)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6-01-21 09:46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2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25,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70%,可交易 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 股东姓 | 是否为控 股股东、 | | 本次 | 本次解除 | 本次解除 | 尚未解 | | --- | --- | --- | --- | --- | --- | --- | --- | | 序 | | | | 解限 | | 限售股数 | 除限售 | | | 名或名 | 实际控制 | 任职情况 | | 限售登记 | | | | 号 | 称 | 人或其一 | | 售原 | 股票数量 | 占公司总 | 的股票 | | | | | | 因 | | 股本比例 | 数量 | | | | 致行动人 | | | | | | | 1 | 钟文明 | 否 | 原董事、总 ...
168只股中线走稳 站上半年线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6-01-13 03:29
Market Overview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is at 4164.11 points, slightly above the six-month moving average, with a change of -0.03% [1] - The total trading volume of A-shares today is 185.05 billion yuan [1] Stocks Breaking the Six-Month Moving Average - A total of 168 A-shares have surpassed the six-month moving average today [1] - Notable stocks with significant deviation rates include: - Nearshore Protein (近岸蛋白) with a deviation rate of 19.69% and a price increase of 19.99% [1] - Erkang Pharmaceutical (尔康制药) with a deviation rate of 17.97% and a price increase of 19.14% [1] - Wanbang Pharmaceutical (万邦医药) with a deviation rate of 12.41% and a price increase of 12.85% [1] Stocks with Smaller Deviation Rates - Stocks with smaller deviation rates that have just crossed the six-month moving average include: - Bo Wen Technology (博闻科技) with a deviation rate just above the average [1] - Jilin Expressway (吉林高速) and Teda Investment (泰达股份) also show minor deviations [1] Additional Notable Stocks - Other stocks with notable performance include: - Deer Medical (鹿得医疗) with a price increase of 13.63% and a deviation rate of 11.86% [1] - Chuaning Biological (川宁生物) with a price increase of 12.84% and a deviation rate of 10.67% [1] - New Zhi Biological (新芝生物) with a price increase of 14.33% and a deviation rate of 10.66% [1]
新芝生物(920685)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6-01-05 12:01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涵盖经前次审议后截至目前尚未到期赎回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 ...
新芝生物(920685) - 公司章程
2025-12-11 11:17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 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0732123663R。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92.5941 万股,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 ...
新芝生物(920685) -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2025-12-11 11:16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肖长锦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486,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829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思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朱云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2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曾丽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53,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1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 聘任徐华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 ...
新芝生物(920685)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12-11 11:16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2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由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春华(主任委员)、毛磊、周芳; 4、战略委员会:周芳(主任委员)、毛磊、梅乐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 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 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罗春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
新芝生物(920685) -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11 11:15
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宁波新芝牛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薛海静律师、裘若倩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公司已于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定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