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yang Energy(601222)

Search documents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募投项目转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3-12-22 11:14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7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募投项目转让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转 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3421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根据监管工作函的具体要求,公司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 复说明如下: 2023 年 11 月 29 日,你公司公告称拟以 11.83 亿元对外转让持有的 18 个全 资子公司 100%股权,其中涉及部分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自 2022 年以来,公司已五次公告称对外 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 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问题 1.前期公司多次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光伏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2-19 09:21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7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3,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产品—专户型 2023 年第 457 期 D 款 现金管理期限:63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第二期非 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 ...
林洋能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4 11:01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赵振兴律师、张春燕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开展核查工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向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的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 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系统及其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以 及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事项。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林洋能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4 11:01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3-7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永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启东林洋路 666 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51,797,825 | | 3、出席会议的股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0:14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3-6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启东林洋路 666 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
林洋能源: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1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 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2023-12-13 10:14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7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中标的主要内容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收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在"国国家电网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八十九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 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3OTL12222021)项目中,公司为此项目 A 级单相智 能电能表、B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集中器及采集器、专变采 集终端(含能源控制器专变)的中标人,共中 10 个标包,中标总金额约 33,567.24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 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65)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1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4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su Linyang Energy Co., Ltd. 1.05 公司住所: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 666 号 邮政编码:226200 1.0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0,169,156 元。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1.02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006083861677。 1.03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
林洋能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1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为证券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由证券部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包括: (一)明确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 (二)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四)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 的职责;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
林洋能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3 10:1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