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yang Energy(6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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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07 08:45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 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
林洋能源(60122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15 16: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 施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派")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 ...
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1-15 16:00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68 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5/1/21 | - | 2025/1/22 | 2025/1/2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30 08:05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6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6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8 元 (含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060,169,15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 18,949,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47,047,001.81 元(含 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08:05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舆情管理 制度》。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6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 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 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 通过了以下决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
林洋能源: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30 08:0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含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 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 ...
林洋能源:预中标约2.78亿元南方电网采购项目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4-12-29 07:53
证券时报e公司讯,林洋能源(601222)12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预中标南方电网公司2024年计量产品第 二批框架招标项目,此次预中标4个包,中标品类为三相智能电能表、单相智能电能表、智能量测终端 (公变型)、宽带双模通信模块。 根据预中标报价测算,预计此次合计中标金额约2.78亿元,预计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9 07:34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6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 服务平台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 2024 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公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本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现将相关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中标项目为南方电网公司 2024 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CG2700022001891634),该项目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本次预中标公示媒体是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招标人是中国南 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详细内容请查看公示,具体网址如下: https://www.bidding.csg.cn/zbhxrgs/1200383738.j ...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6 10:04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4-6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9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11,400,28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4.65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永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启东林洋路 666 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
林洋能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6 10:0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赵振兴律师、张春燕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开展核查工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向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 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系统及其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以及 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