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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 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 为委员会实施考核、制定薪酬方案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供相关 资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 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
比依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指定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以下简 称"经办部门")。 第七条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 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 用本制度。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时,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 债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 第八条 经办部门和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 ...
比依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重大信息,如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 重要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及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 ...
比依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明确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比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三)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在50%以下,但出现以下情况也认定为子公司: 1、母公司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 上表决权; 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本制 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应报母公司证券办公 ...
比依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直接登记在其证券账户下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在下列时间内 委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 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其持有股票的账户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1 / 7 (二) 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二个交易日内; (三)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0-24 09:44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9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4-068)。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18,900 元,总股本将减少 18,9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88,550,399 元减少至 188,508,399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188,550,399 股减少至 18 ...
比依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4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 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 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 管理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 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管 ...
比依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 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应当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 ...
比依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范围以《上市 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应当参照《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 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范围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标准认定。 (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 ...
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若干治理制度及工作细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2024-10-24 09:44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若干治理制度及工作细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鉴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同意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治理制度及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同时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公司若干工作细则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