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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6032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 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未作出规 定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应当取得独立 ...
比依股份(6032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 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 通知前,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 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公司章程》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 过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召开董事 会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董事长就董事会日常职权范围内事项提议召开的除外 ...
比依股份(6032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交 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确定。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成年子女; (三)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执行。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者公共传媒上出现与公司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报道或者传闻时,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配合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调 查、询问,及时就有关报道或者传闻所涉 ...
比依股份(60321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 资金。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 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 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存 ...
比依股份(60321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至少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 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 ...
比依股份(603215)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价 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 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 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 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 体系以 ...
比依股份(60321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 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本细则所称除总经理以外的管理人 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 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 管理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5 名。 第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 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 ...
比依股份(60321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明确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比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母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 (三)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在50%以下,但出现以下情况也认定为子公司: 1、母公司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 上表决权; 2 ...
比依股份(60321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 ...
比依股份(6032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0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名义办理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许可,任何人不得从事投资者关 系活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 种情形; 1 / 5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