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eyer Intelligent(60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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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8-10 12:1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0910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 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 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2日 名 称 关于同意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7-23 23:04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Teeyer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31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 ...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6-21 10:04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Teeyer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31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 ...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3-02 13:12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Teeyer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31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