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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603344) - 星德胜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5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3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 ...
星德胜(603344) - 星德胜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4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苏 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 15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朱云舫先生召集并主持,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星德胜(603344)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2025-08-29 10:03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28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 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 ...
星德胜(60334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5-08-29 10:0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3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77.60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5.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4 年3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24]76号《验资报 ...
星德胜(6033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9: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 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
星德胜(6033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 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 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
星德胜(603344) - 公司章程
2025-08-29 09: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2059476827691X1。 英文名称:CINDERSON TECH (SUZHOU)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 15 号, 邮政编码:215127。 1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 ...
星德胜(60334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系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属于上述对 外担保,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还应提交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公司 ...
星德胜(60334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企业的股权 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 险、理财产品、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投资行为。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 民币; 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到本条前款所述任一标准的,公司应当披露标的资产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审计 意见应当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截止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 不得超过6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披露标的资产 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 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 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指"交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 1 第一条 为规范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
星德胜(60334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形式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一条 为规范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星德 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