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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9 09:39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99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董事长黄超先生在会议 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 超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
华菱精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9月修订)
2024-09-19 09:39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宣城市华菱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 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境外 ...
华菱精工: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9-19 09:39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43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股份计划。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捷登零碳")关于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书面回复;后续若捷登零 碳或其他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 ...
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9-10 09:5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02 号 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 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1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当事人: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A 股证券代码:603356; 年 7 月 27 日方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 综上,相关问询事项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公 司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回复问询函,且无正当理由多次延期,情 节较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13.1.4 等规定。董事会秘书张育书 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 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4.2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1.7 条等规定及其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
华菱精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09-09 07:34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98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会秘书张育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育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育书先生的 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黄超先 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张育书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张育书 先生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 ...
华菱精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06 11:21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 合法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仅对华菱精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 格、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华菱精工将 本法律意见书随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并披露,并同意华菱精工在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中自行引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相关内容,但华菱精工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 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 ...
华菱精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6 11:18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9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三楼会议 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2024 年 8 月 27 日在上交所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公司监事会主席姜振华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 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的合计 表决结果是决 ...
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9-03 09:23
当事人: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A 股证券代码:603356; 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方; 罗旭,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兼 董事会秘书; 贺德勇,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经查明,2024 年 4 月 30 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上海三斯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斯)存在 255.54 万元非经营性往来。2024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23 年度,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余额为 255.54 万元,主要系应收上海三斯的业绩补偿款,上海三 上证公监函〔2024〕0200 号 1 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 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 ...
华菱精工: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4-09-02 09:41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96 重要内容提示: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8 月 9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拟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不超过 4,000 万元。本次拟增持的 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截至 2024 年 9 月 2 日,黄业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95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黄业华先生配偶马息萍女士增持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黄业华先生及马息萍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 份 1.0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相关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 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9月2日,公司收 ...
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就媒体报道有关事项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明确监管要求
2024-08-30 12:42
标题: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 涉及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处分日期:2024-08-30 处理事由: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就媒体报道有关事项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明确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