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mpion Asia(60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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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0:37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25 号区 6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
骏亚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
骏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2023-12-12 1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 ...
骏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骏亚科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 ...
骏亚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12 10:37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所")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
骏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37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8 名。公司全体监 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叶晓彬先生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 部分制度的公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12 1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 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 ...
骏亚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