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L(60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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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3-10-27 09:13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3-05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29 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
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2023-10-16 09:16
603722 : 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学军先生持有本公司 股份 21,91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2%。朱学军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300,000 股,占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10.50%,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控股股东朱学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崔 小丽女士持股9,2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并无质押。朱学军先生已质押股份数占 朱学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7.39%,占公司总股本的2.62%。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获悉其就上述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 务,具体事项如下: 董事会 2023 年10月17日 | | 是否 为控 | 本次延期 | 是否 | 是否 | 质押起 | | 原质押 | 延期后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质押融 | | --- | --- | --- | --- | --- | ...
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批复的公告
2023-09-20 07:36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3-04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近日,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阿科 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科技")收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建 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鄂危化项目安全条件审字[2023]41 号),主要内容 具体如下: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 等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年产 20,000 吨聚醚胺、年产 30,000 吨光学材料(环烯烃 单体及聚合物)项目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申请 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请将修改完善后经 专家组确认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依据之一。该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公司将督促阿科力科技按照安全条件审查的要求进行项目管 ...
阿科力_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3-09-19 10:14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 (修订稿) 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559 号)(下称"审 核问询函")已收悉。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科力""发行人""公 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 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 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募集说明书中原披露本次未修订的 | | 内容 | | | 楷体(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涉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 ...
阿科力_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19 10:1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十二、结论 26 |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德恒 02F20210440-00016 号 致: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出具 了"德恒 02F20210440-00001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及"德恒 02F20210440-00002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
阿科力_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19 10:14
7-2-1 Grant Thornton 转信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1732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年5月 17日下发的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 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所提有关财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对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阿科力"或"发行人"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 做专项说明如下: 在本专项说明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2:关于前次募集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 范化管理的通知》,由于公司所在园区属化工集中区,不得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聚醚胺)扩产项目"二期已 经终止。2)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吨高透光材料新建项目"一期 5,000 吨设备主体建成,尚在技改中,二期项目在 ...
阿科力_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19 10:14
的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7-1-1-1 |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 | --- | | 2、关于前次募集项目 . | | 3、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 . | | 4、关于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 | | 5、关于财务性投资 | | 6、其他 . | | 7、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321 号)(下称"审核 问询函")已收悉。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科力""发行人""公司") 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下称"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 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 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 ...
阿科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3 09:18
7-2-1 Grant Thornton 转信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3)第 110A01732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年5月 17日下发的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 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所提有关财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对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阿科力"或"发行人"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 做专项说明如下: 在本专项说明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2:关于前次募集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 范化管理的通知》,由于公司所在园区属化工集中区,不得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聚醚胺)扩产项目"二期已 经终止。2)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吨高透光材料新建项目"一期 5,000 吨设备主体建成,尚在技改中,二期项目在 ...
阿科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13 09:1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2023 年 9 月 3-1-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邹万海和王怡人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 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 3-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 | | 를 求…… | | --- | | 聚 ツ ス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6 ...
阿科力: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3 09:18
的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7-1-1-1 |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 | --- | | 2、关于前次募集项目 . | | 3、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 . | | 4、关于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 | | 5、关于财务性投资 | | 6、其他 . | | 7、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321 号)(下称"审核 问询函")已收悉。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科力""发行人""公司") 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下称"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 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 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