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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江苏洛凯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 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协同应对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以及《江苏洛 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洛凯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其他规定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5 09:4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二个交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 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7
第二条 公司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指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 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行审核职责。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战略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会议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行为,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含表 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五条 股东会对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 他部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义务等规定适用于提名委 员会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 ...
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9:4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声明 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积极配合 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应当积极作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和规范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准则。 公司董事应当履行以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