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SD Water Service(603903)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2-05 12:07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 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 ...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4-02-05 12:07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 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 预案章节 | 涉及内容 | 修订情况 | | --- | --- | --- | | 特别提示 | - | 根据 ...
中持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30 11:5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董 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 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实施细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 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 ...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11:51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 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30 11:51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2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 B2 号楼 4 层 401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
中持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30 11:5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三) 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30 11:5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P | 4 | | --- | --- | | | œ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5 | | 第三节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5 | | 第一节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党组织 37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 ...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1-30 11:51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第一条 | 为维护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 为维护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30 11:5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一)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 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 母等);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者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持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