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D Water Service(60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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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 2025-12-15 19:08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Zhongchi Water Co., Ltd., has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its fourth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for 2025, scheduled for December 31, 2025, to discuss various governance matters, including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29]. Group 1: Meeting Details - The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will be held on December 31, 2025, at 9:30 AM at the specified location in Beijing [2]. - Voting will be conducted through a combination of on-site and online methods, utilizing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s network voting system [3]. - Shareholders must register to attend the meeting, with specific requirements outlined for both individual and corporate shareholders [11][12]. Group 2: Agenda Items - The meeting will review several proposals, including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governance structure [19][29]. - The board has already approved the proposals during its seventh meeting, which took place on December 15, 2025 [20][29]. - The company aims to enhance its governance structure by transferring the supervisory board's responsibilities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26][30]. Group 3: Voting Procedures - Shareholders can vote through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s network voting system, with specific time slots designated for voting on the day of the meeting [3][4]. - Shareholders holding multiple accounts can aggregate their voting rights across all accounts for the same class of shares [5][6]. - The first voting result will be considered valid in case of multiple votes cast for the same resolution [6][7]. Group 4: Governance Changes - The company plans to amend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o remove references to the supervisory board, reflecting a shift in governance practices [29][30]. - The proposed changes are intended to align with new legal requirements and improv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21][31]. - The amendments will be subject to approval at the upcoming general meeting before implementation [30].
中持股份: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5 10:5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Zhongzhi Holdings (SH 603903) announced a board meeting on December 15, 2025, to discuss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 - For the year 2024,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Zhongzhi Holdings is as follows: urban sewage treatment accounts for 47.64%, industrial park and industrial wastewater treatment accounts for 40.7%, and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ccounts for 11.66%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the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Zhongzhi Holdings is 3.7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rticle also highlights issues related to the "Tongyan Needle" product, which has annual sales of 300 million yuan, and raises concerns about the legitimacy of several related parties [1] - There are allegations that the Qian siblings have nearly "emptied" Jiangsu Wuzhong, leading to the company's impending delisting [1]
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以 下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 ...
中持股份(6039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权利前,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记录、会议的资料等书面文件、电子文档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 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 ...
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一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董事。 第四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
中持股份(603903)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经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安排独立董 事对公司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 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方 案。 第五条 上述事项应当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 ...
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范围 2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六)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 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会 ...
中持股份(603903)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七章 | 党组织 39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
中持股份(6039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证券 交易所备案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 ...
中持股份(60390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落实年报信息披露责任,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对责任人所采 取的责任追究与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 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