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SD Water Service(603903)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以 下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 ...
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一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董事。 第四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
中持股份(6039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权利前,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记录、会议的资料等书面文件、电子文档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 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 ...
中持股份(603903)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经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安排独立董 事对公司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 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方 案。 第五条 上述事项应当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 ...
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范围 2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六)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 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会 ...
中持股份(603903)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七章 | 党组织 39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
中持股份(6039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证券 交易所备案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 ...
中持股份(60390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落实年报信息披露责任,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对责任人所采 取的责任追究与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 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 ...
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二)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 交易日内;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管理,进一步明 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
中持股份(60390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以下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 往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二章 资金占用的界定和防范措施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