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60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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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6039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高管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 正确、合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 ...
醋化股份(6039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08:01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
醋化股份(603968)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5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9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3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醋化股份(60396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部门。本办法由证券事务部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办法的有效实施, ...
醋化股份(60396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第2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应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 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正 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 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机构 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应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以此为其行为的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为应坚持诚信、勤勉、尽职和自律、合法、 合规的原则,并按规定与公司签订任职合同。 ...
醋化股份(60396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披露 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南通醋酸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当召集人委员 不能 ...
醋化股份(6039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 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 ...
醋化股份(6039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 强化内部制度建设,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 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南通醋酸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 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年报编制前向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全面汇报,汇报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二)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三)投资、融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