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60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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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规范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 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0 08: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 动的管理。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外的其他时间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应在买卖前三个交易日内填写《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附 件一) ...
醋化股份(60396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公 司章程》")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或者虽然未超过50%,但是依据协 议或者母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母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 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 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公 司章程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适 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 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 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 致董事实际离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 1 事委员担任,且该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 ...
醋化股份(6039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责任,保证公司内部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 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 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 ...
醋化股份(6039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 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226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3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12-10 08:01
2 第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 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 (五)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 最近三年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 (七) 上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五个交易日将 该董事会秘书人选的有关资料(董事会推荐书、候选人学历证明、 ...
醋化股份(6039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0 08: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通醋酸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