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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 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 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 用途使用。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 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大会选举均可 当选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 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公司根据需要,由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 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能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回避;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 就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 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 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以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02 09:2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阴市恒润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七)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应未 2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2024-03-18 08:33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 5 俞杏英 5,000 5,000 有限责任 12.76% 6 上海沪瑞实业有限公司 3,000 3,000 有限责任 7.65% 7 青岛国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000 2,000 有限责任 5.10% 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00 有限责任 5.10% 9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0 2,000 有限责任 5.10% 10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2,000 2,000 有限责任 5.10% 11 庄浩 1,000 1,000 有限责任 2.55% 合计 39,196 39,196 / 100% 本次变更后,惟明基金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 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承担责任 方式 所占比例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6 196 无限责任 0.50% 2 宁波浩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000 12,000 有限责任 30.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5 09:38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立 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4,949,4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0%;承立新先 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46,51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2.06%。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0,835,06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99%;周洪亮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20,00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4.87%。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家属的通知,获悉 承立新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以及补充质押手续;同日, 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通知,获悉周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01-30 08:47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3 年 7 月 14 日),佳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佳润国际")持有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5,914,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4%;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智拓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5,110,4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期间,佳润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累计减持的股数为 3,698,580 股,减持价格区间为 32.76 元/股至 47.30 元/股, 减持总金额为 157,808,366.24 元;未通过大宗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