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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洁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08:47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4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 1 名 1 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新洁能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 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5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 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 ...
新洁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08:47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4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邮件或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 议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 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
新洁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2-05 08:47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5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 年 12 月 5 日,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得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520 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23,520 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98,191,823 股减少至 298,168,30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98,191,823.00 元减少 至 ...
新洁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05 08:47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5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2 月 5 日,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中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52 万股。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
新洁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12-05 08:47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此次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相关规定,未发生不得解 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9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解除限 售的情形。 3、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成就,结合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1.2840 万股。 4 ...
新洁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5 08:47
之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座 4层 邮编:210019 电话: +86 25-86633108 传真: +86 25-83329335 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 &T PARTNERS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 之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无锡 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委托,就公司根据《无锡新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新洁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1-24 08:49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二)至 12 月 04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nfo@ncepower.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发布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第 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05 日下午 13:00-14:00 举 行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05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 ...
新洁能: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3-11-23 08:16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4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和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收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 ...
新洁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0:22
新洁能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新洁能 法律意见书 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新洁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0:22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45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 号新洁能公司会议 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7,082,07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9.2021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