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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_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12 10:1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九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致: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聘任的,为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的发行人律师, 于 2023 年 6 月 ...
奥锐特_会计师回复意见
2023-09-12 10:12
目 录 |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第 | 1—59 | 页 | | --- | --- | --- | | 二、关于业绩及经营情况………………………………………第 | 59—123 | 页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 124—132 | 页 |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34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奥锐特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 如下。(本说明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 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载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 ...
奥锐特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3-09-12 10:12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 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 ...
奥锐特: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2 08:56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下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 锐特"、"发行人"或"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下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或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 ...
奥锐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2 08:5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 ...
奥锐特: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12 08:5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九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聘任的,为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的发行人律师, 于 ...
奥锐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2 08:5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2-1 | | |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3 |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保荐 | | | 业务执业情况及承诺事项 23 |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4 | | | 五、保荐机构承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2 08:56
股票代码:605116 股票简称: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Aurisco Pharmaceutical Co.,Ltd.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主体信用等 ...
奥锐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3-09-12 08:56
目 录 |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第 | 1—59 | 页 | | --- | --- | --- | | 二、关于业绩及经营情况………………………………………第 | 59—123 | 页 | |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第 | 124—132 | 页 |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34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9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奥锐特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 如下。(本说明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万元,部分 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载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一、关于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12 08:56
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 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 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在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现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 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同时,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以及募集说明 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更新版)》《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