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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1: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15 11: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洪通燃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以下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5 11: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1-03 08:22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61,660,443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1,660,443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 股东数量 11 名(详见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限 ...
洪通燃气: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03 08:2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 股东数量 11 名(详见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限售股数量为 61,660,44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0%。限售期分别为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6 个月及部分股东在前述限售期限基础上按照各自承诺延长限售期 6 个 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12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000,000 股。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燃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02 11:36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11:1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1:1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通过 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3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议案尚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1:13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5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11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8 11:11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4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 下: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公司章程规 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 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 后生效。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七十八条 |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 | 特别决议通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