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tong Natural Gas(60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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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1 09:31
第一章 总则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 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并 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1 09: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股份"或"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洪通股份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新疆 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洪通 股份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洪通股份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01 09: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股份"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洪通股份、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方面的相关培训,将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相关内容通报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持股5%以上的股东。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洪通股份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1 09: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提名委员会委 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工 作; (三)有较强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01 09: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内 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则指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子(分)公司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1 09: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薪酬与考核方面的问 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1 09: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股份")总经理的 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洪通股份、股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促进洪通股份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洪通股份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主持洪通股份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洪通股份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董事 会秘书除外)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洪通股份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洪通股份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构成洪通股份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洪 通股份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洪通股份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 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仅在洪通股份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01 09:3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 股份"或"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洪通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洪通股份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 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有偿或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2-01 09: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股份" 或"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洪通股份的了解和认同,强化洪通股份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 以利于完善洪通股份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洪通股份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洪 通股份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洪通股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 ...
洪通燃气(605169)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2-01 09:3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洪通股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洪通股份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洪通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洪通股份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洪通股份对外担保总额与洪通股份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 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洪通股份或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第五条 洪通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洪通股份统一管理,未经洪通股 份批准,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洪通股份对 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股份"或"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洪通股份对外担保风险,保证洪通股份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 ...